昨天读约翰·密尔《论自由》第二章关于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后面一部分,很受震撼。
第二章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述,密尔在后面将其归纳为如下四条:
第一,据我们所知,一种被迫沉默的观念,它很可能是对的。否认这一点,等同于臆断了绝对无误性。
第二,即使被镇压的观点是错的,它很可能,而且往往确实包含了些许真理。由于大众观点很少或从未代表全部真理,因此,只有通过对立观点间的交锋,真理的其余部分才有可能浮现。
第三,即使公论既正确又代表全部真理,除非它勇于并且确实接受了热切鲜活的争议,否则它仍会在那些认定了它的人身上以一种偏见的方式存在,对其理论依据的理解与感受则无处可寻。
第四,更有甚者,教义本身的意涵可能面临险境,它可能会被遗失、被削弱,丧失对于品行的关键作用,从此沦为纯粹形式上的宣言,变得一无是处。它的根基被侵蚀,使得任何真挚的信念都无法通过理智与个人经验孕育其间。
第二章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述,密尔在后面将其归纳为如下四条:
第一,据我们所知,一种被迫沉默的观念,它很可能是对的。否认这一点,等同于臆断了绝对无误性。
第二,即使被镇压的观点是错的,它很可能,而且往往确实包含了些许真理。由于大众观点很少或从未代表全部真理,因此,只有通过对立观点间的交锋,真理的其余部分才有可能浮现。
第三,即使公论既正确又代表全部真理,除非它勇于并且确实接受了热切鲜活的争议,否则它仍会在那些认定了它的人身上以一种偏见的方式存在,对其理论依据的理解与感受则无处可寻。
第四,更有甚者,教义本身的意涵可能面临险境,它可能会被遗失、被削弱,丧失对于品行的关键作用,从此沦为纯粹形式上的宣言,变得一无是处。它的根基被侵蚀,使得任何真挚的信念都无法通过理智与个人经验孕育其间。
我之所被震撼了,在于它彻底纠正了我之前认为毫无争议的一个信念,那就是:自己所认同的观点,基本正确可靠,与之相反地观点,其持有者要么愚,或者坏,所以没有必要去了解。只要自己的观点一直保持公正、正确就好了。
我想不少人可能都有我这样的态度,对于有一些听起来“匪夷所思”的言论,嗤之以鼻,认为那是愚蠢的人才可能相信的东西。
密尔的观点,我理解,完全与此相反,他极力批评这种态度。他认为即使你觉得自己的观点、观念很正确,无懈可击了,也极为有必要了解与你观点相反的看法的人是如何想的,增加自己看问题的角度,不可以偏颇。第二,他认为不只是了解,还应该有观点上的交锋,通过互相的驳斥,来发现各自观点的问题、漏洞,继而获得更全面的对事物的认识。
也就是说,我们不仅需要深入地思考自己观点的依据,并欢迎各种观点、事实等方面的挑战,让自己的观点臻于完善,还应该走出去攻击别人观点的不合理的方面,通过辩论了解不同观点,修正自己的观点,移除自己所具有的偏见。
这个过程的必要性,在于我们对自己所坚信的东西,需要时刻赋予其新的内涵而使其保持生机、活力,自己也可以更好地把握观点,认可它,维护它。如果这种观点不容挑战,或者我们惧怕别人的非议,无视不同的观点,那么我们这种观点很可能逐渐地沦为教条,成为死去的文字,我们自己可能都不会在相信它,更不用说理解它、使用它了。
密尔的这一部分论述,我觉得是至关重要的。他的意思似乎是说,对于任何我们认为毫无争议的东西,应该保持开放心态看待各种与众不同的声音,努力地倾听这些观点,从它那些最坚定的支持者那里了解这种观点的合理之处。
我们还要有战斗精神,不怕而且也应该很积极地与人讨论、辩论,攻击、驳斥对方的观点,从讨论中修正观点,完善信念。
这种过程对于我们保持对某种观念的信念是很关键的。我们真挚的相信某种观念,无疑需要使这种观念经受各种冲击,来发现对方观点合理的地方,和自己的观念不对的方面。我们如果不容别人挑战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那么它肯定不是真理,因为这不是真理诞生的方式。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