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2 月初我第一次去到天津这样的北方大城市,第一感觉不错。尤其是室内的暖气,可以说比南方要好太多,特别舒服。天津话也很好听,像东北话,里面有幽默的元素。
我在天津看到一件小事儿,就是有人在路边小便。应该是一个司机,但不是出租车司机。那个时间大约是下午 6、7 点之间,天已经黑了,地点是在陈塘庄的一条没有什么行人的路边。我越过这个人往前走了不到 100 米,就有一个公厕,让我当时很诧异此人为什么不到公厕方便。
在路边方便,我以前在广州也经常见到。一条快速路,不少出租车司机在路边方便,因为附近没有厕所。有一次一个 Uber 司机还停车下去方便。我相信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情况。
我倒不是说在天津的这件事就反映出什么东西,恰恰是它没有反映出来的,是我所想表达的。比如说,这个公厕虽然存在但不能使用,或者太脏而人不愿意使用,再或者这个人没有看到,或者看到了故意不去,等等。
我只看到了人在路边方便这个事情的发生,却没有去调查这个人是否知道很近的地方有厕所,也没有调查厕所是否干净、可用。所以,仔细想想,我们是不能对这个人或这个厕所有什么多余的评价的。也就是说,这个人的行为本身可能是不文明的,但其原因很多,并不一定就是这个人道德、素质不行。
应用到平时我们看新闻而评判别人时,我觉得也是类似的,如果没有掌握足够可靠的信息,不应该妄下结论,或者根据自己的第一感觉,去判断这个人、这个事。
反过来,我在这个事件中充当了见证者或者说报道者的作用。我报道了我所看到的,基本上就可以了。我如果更敬业,可能就需要去仔细调查、询问一番,使自己的报道内容更充实一些。如果我没有,也只是我报道态度的问题,我并没有隐瞒什么。这就是我作为报道者所应该做的。怎么去想,应该留给读者,而不是我代替读者去思考,给出一个什么结论,让读者接受。后一种报道实际上是一直宣传思维。
我认为从这件事我看到,我们无论是写东西还是读东西,都应该摘出其中的事实的部分,或者尽量多的呈现事实内容,准确地描述,给读者空间去思考、分析、判断。读者也应该学着运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从一个方面到另外一个方面,一个角度到另外一个角度。而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使用自己的第一印象(本能)立即给出一个结论。后一种情况有时候你以为是自己做的判断,实际上只是别人的判断强加于你罢了。逐渐地,你的思维能力就会减弱。因为一些报道者会故意隐瞒事实,运用摘选事实的能力去使报道符合自己的观点。
举例而言,上面的那件事,我完全可以说这个人素质不行,离厕所那么近却视而不见。读者应该考虑这个人是否是此地人或外地人,可能并不清楚这个地方的厕所分布。厕所还可以是建在那里却不能使用或因为没有打扫而脏的厉害的那种,这些都是这个人在路边方便的原因。
这里,我不是为这个人的做法找原因和借口,来使这种行为合理化,让人接受。恰恰相反,我批判这种行为。不过,我们不能在没有掌握充分事实信息的基础上去判断这个人,哪怕这件事很讨厌。
其实这个道理也很简单。我们都可能被人误解,我们希望的是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不要误解自己。这很难,但并不过分。类似的,其他人如果有什么行为、言论我们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反驳其观点,抨击其行为,而对于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者做,我们是不是应该试着去理解呢?
如果能够达到这一点,我觉得就接近一个目标,那就是我们不同人之间虽然存在分歧,但并没有深仇大恨。我们不能凭自己的简单思考,就给我们所不喜欢的人下结论。我们应该留有余地,多思考这个人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这样。这种理解是从“大家都是自然人”这个角度出发的。
理解一个人、一件事,并不是说就使这个人的言论或行为合理了,应该被接受了。低于道德标准的事情,是应该被批判的。其背后的原因和动力,则值得我们去琢磨。和而不同是一个比较高的、美好的目标,如果不去考虑如何实现,不去理解,那么就永远不能做到和而不同。
我在天津看到一件小事儿,就是有人在路边小便。应该是一个司机,但不是出租车司机。那个时间大约是下午 6、7 点之间,天已经黑了,地点是在陈塘庄的一条没有什么行人的路边。我越过这个人往前走了不到 100 米,就有一个公厕,让我当时很诧异此人为什么不到公厕方便。
在路边方便,我以前在广州也经常见到。一条快速路,不少出租车司机在路边方便,因为附近没有厕所。有一次一个 Uber 司机还停车下去方便。我相信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情况。
我倒不是说在天津的这件事就反映出什么东西,恰恰是它没有反映出来的,是我所想表达的。比如说,这个公厕虽然存在但不能使用,或者太脏而人不愿意使用,再或者这个人没有看到,或者看到了故意不去,等等。
我只看到了人在路边方便这个事情的发生,却没有去调查这个人是否知道很近的地方有厕所,也没有调查厕所是否干净、可用。所以,仔细想想,我们是不能对这个人或这个厕所有什么多余的评价的。也就是说,这个人的行为本身可能是不文明的,但其原因很多,并不一定就是这个人道德、素质不行。
应用到平时我们看新闻而评判别人时,我觉得也是类似的,如果没有掌握足够可靠的信息,不应该妄下结论,或者根据自己的第一感觉,去判断这个人、这个事。
反过来,我在这个事件中充当了见证者或者说报道者的作用。我报道了我所看到的,基本上就可以了。我如果更敬业,可能就需要去仔细调查、询问一番,使自己的报道内容更充实一些。如果我没有,也只是我报道态度的问题,我并没有隐瞒什么。这就是我作为报道者所应该做的。怎么去想,应该留给读者,而不是我代替读者去思考,给出一个什么结论,让读者接受。后一种报道实际上是一直宣传思维。
我认为从这件事我看到,我们无论是写东西还是读东西,都应该摘出其中的事实的部分,或者尽量多的呈现事实内容,准确地描述,给读者空间去思考、分析、判断。读者也应该学着运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从一个方面到另外一个方面,一个角度到另外一个角度。而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使用自己的第一印象(本能)立即给出一个结论。后一种情况有时候你以为是自己做的判断,实际上只是别人的判断强加于你罢了。逐渐地,你的思维能力就会减弱。因为一些报道者会故意隐瞒事实,运用摘选事实的能力去使报道符合自己的观点。
举例而言,上面的那件事,我完全可以说这个人素质不行,离厕所那么近却视而不见。读者应该考虑这个人是否是此地人或外地人,可能并不清楚这个地方的厕所分布。厕所还可以是建在那里却不能使用或因为没有打扫而脏的厉害的那种,这些都是这个人在路边方便的原因。
这里,我不是为这个人的做法找原因和借口,来使这种行为合理化,让人接受。恰恰相反,我批判这种行为。不过,我们不能在没有掌握充分事实信息的基础上去判断这个人,哪怕这件事很讨厌。
其实这个道理也很简单。我们都可能被人误解,我们希望的是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不要误解自己。这很难,但并不过分。类似的,其他人如果有什么行为、言论我们不喜欢,那么我们可以反驳其观点,抨击其行为,而对于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者做,我们是不是应该试着去理解呢?
如果能够达到这一点,我觉得就接近一个目标,那就是我们不同人之间虽然存在分歧,但并没有深仇大恨。我们不能凭自己的简单思考,就给我们所不喜欢的人下结论。我们应该留有余地,多思考这个人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这样。这种理解是从“大家都是自然人”这个角度出发的。
理解一个人、一件事,并不是说就使这个人的言论或行为合理了,应该被接受了。低于道德标准的事情,是应该被批判的。其背后的原因和动力,则值得我们去琢磨。和而不同是一个比较高的、美好的目标,如果不去考虑如何实现,不去理解,那么就永远不能做到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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