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看春晚的时候为了抢红包,我下载了抖音玩了一会儿。我发现这个应用这么成功确实是有道理的。我家住在农村。我发现村子里很多中年人和老年人都在使用抖音,而且好是重度用户,使用的次数很频繁。很小的小朋友也喜欢看抖音。
用户愿意花时间在上面看短视频,是其成功的一个表现;更多用户愿意试着发布自己的视频(或者定期、频繁发布),则是其成功的原因。我主要看了广东那边一个由 4 个妯娌组成的组合拍的视频。通过看别人的视频,能够看到其他人生活中有趣的一面,我想这种吸引力是很大的。
抖音的一个好处是在那里我能够看到很多认识的人所发布的视频或照片,就像以前在人人网注册后发现班里大多数人都有账号一样惊喜。这是熟人社交平台比如 Facebook 的优势所在。自己发布的内容,总是能够得到朋友们的赞许。这种动力促使着我继续发布更多内容。
我也注意到抖音以及其他所有社交媒体所展现的人的生活,只可能是一个很小的方面。这就是社交媒体“秀”的成分。人不可能把自己的酸甜苦辣都拿出来与人分享,其中一些属于隐私,分享出来的大体上是他(她)希望人看到的自己的样子。
社交网络平台开发出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是“赞”的功能,也就是喜欢。娱乐明星需要粉丝,粉丝的多少和支持程度就是这个明星的“人气”。抖音似乎是激发了人成为“明星”的潜力以及欲望。我还记得以前自己在新浪微博以及豆瓣发表一则讯息,得到少量“喜欢”时的那种激动和骄傲感觉。这种东西就像“毒品”一样驱使我更多的发布讯息,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赞”似乎是我的分享变得有意义了。
然而,无论是一个观点还是一项事情,其“正义性”并不取决于有多少人点“赞”或点“踩”。有一些人和观点,很糟糕、很虚假,这并不妨碍其拥趸为其摇旗呐喊。这种情况恰恰说明,“赞”和“不赞”只是一种群体情绪,左右不了那些真正想要做一番事业的人。换句话说,只要当事人足够自信于自己的判断,就应该义无反顾的去做正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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