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Reddit 上看到有人说王志安的 Twitter 被封了。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时评人士,看他的评论节目挺多的。据方舟子说,王志安是暴露别人隐私、暴力威胁而被多人举报,才失去账号的。具体什么原因现在不太好下结论,可能正如方舟子所说的;如果确实有违反行为,我觉得按照 Twitter 的规则办就好了。Twitter 也应该有申诉功能可以用。
我以前既看王志安的节目,也看方舟子的视频,直到因为一句话被方舟子拉黑。我觉得这个人没有格局,尽管他的观点、说的话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方舟子看来,显然不能支持王志安。我担心这样自己不就越来越狭隘了吗?不值得。方舟子这样说可能是因为他跟王志安之间有过节。
让我觉得不舒服或者很失望的,并不是方舟子,而是似乎一些人在 Reddit 幸灾乐祸(链接 2)的样子。一个人的账号被封锁了,他们似乎解气了。我以前在 Reddit 也看到许多人对王破口大骂的,我估计 Twitter、YouTube 上也不少。
骂人其实也是言论表达的一种形式,作为公众人物我觉得应该有肚量去面对。当然,我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怎么对待是他们自己的决定,都无可厚非。作为非公众人物,我是觉得动不动就出口成脏或骂人,只会让自己显得很低级。即使有匿名或马甲保护自己真实身份,可是自己的内心和良心也可能判断此举不妥。一个公众人物说的、做了自己不认可的事情,如果这个人是个认真的、立足于交流观点为目的的人,他应该表达自己的不同意,即使自己没有对方那样的受众和影响力。辱骂,只相当于发泄自己的情绪,为一个平台多制造了一点点垃圾,毫无营养。
让我觉得更可怕以及更失望的,是有不少人为一个账号被封杀而高兴,而且自己高兴的背景很可能只是对方持有的观点自己不认同和反对。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有违反服务规则,或者犯了错误,那么让规则、法律去处罚这个人好了,这是此人违法规则所必须承担的后果。切勿因为此人的看法我们不同意,就希望他闭嘴,那根本不是民主、自由价值观所支持的做法。
现在一些人倾向于根据一个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来判断此人是否值得自己支持,这其实是一种粉丝思维。掌握这种粉丝心理的人,可以利用他们来为自己创造利益。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明星”了解自己大多数粉丝喜欢听什么,那么自己就按照这种思路制造更多内容,使粉丝不断地兴奋,过程中自己不就可以收获价值了。成为这样的“粉丝”,其实也挺辛苦的,要么期盼自己的偶像说自己认可的话,要么有意无意修正自己的“看法”,来跟自己的偶像的观点对齐。
人有一种心理,渴望自己被认同、被赞许、被吹捧,那种感觉确实很好。民主社会,真正信仰自由价值观的人,应该把那些自己不同意甚至反对的人的看法,视为一种重要而必不可少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可以对这些内容视而不见,或者据理力争,唯独不应该期盼有人将其移除。话说回来,这种“期盼”、“叫好”也是一种观点,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值得批评的,我只是不同意和反感;而同时我又比较相信 Twitter 有自己的理由处理违规账号,所以又不存在批评 Twitter 的意思。我是觉得 Reddit 群组如果里面的人都是满嘴脏话并容不得不同意见的话,会使这个群组失去交流的意义,进而拉低整个平台的吸引力。我们决定去一个平台看看,难道不是希望从那里得到一些东西吗?还是说找个地方继续制造垃圾?如果是后者,就真的变成方舟子口中的“人渣”了。
更新:王志安昨天晚上的节目说,他确信没有说什么违法规则的事情,比如泄漏别人的隐私;而 Twitter 似乎是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就暂停了他的账号。比较出乎我意料的,是 Twitter 没有说明王志安到底哪些贴文违反了规则,而决定将其账号封禁。
我想象的 Twitter 这样的平台如果要停止一个账号的访问权,需要比较明确的说明,也就是有依据和证据,来告诉被封禁者他(她)到底因为什么而遭遇此处罚。我们都知道 Trump 为什么之前被 Twitter 踢出平台,不知道他也没有收到相关邮件。还是说,他是通过媒体报道以及自己无法访问的事实才知道自己的账号被 Twitter 冻结的。
多年以前我在豆瓣、知乎活跃时,记得有一次豆瓣发通知告诉我哪条内容被移除了。后来因为豆瓣移除内容不告知,知乎也是类似的,没有任何提醒,我就离开这两个平台了。这些平台最大的价值是用户生成的内容,如果用户创造的内容被消失了,却没有任何提前警告或者事后告知,那我觉得就太不尊重用户的创造了。更不必期待它会告诉用户因为什么而移除内容。
一个网络平台移除一个账号或其内容,倒也不至于说此人的言论自由被侵犯了,因为言论自由权利是相对于政府来说的,平台有自己处理账号的权力。另一方面,我们喜欢、欣赏那些有明确说法的平台,尊重用户创造的平台,重视用户权利的平台,而不是相反。
有人推测王志安的账号被封杀,是因为很多人对其进行了举报。没有办法对这种说法进行确定。我有同事的微博账号被封杀,据说也是因为粉丝间观点不同而被举报导致的。单就举报这种行为本身来说,我觉得挺“小人”的。如果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自然可以使用举报。不过只是因为别人的观点自己强烈反对,就去举报,实在是“玻璃心”。别人的自由发表看法的权利被举报而剥夺了,自己固然解气,不过自己难道就喜欢和欣赏那种肆意破坏别人权利的行为吗?一方面为民主、自由鼓与呼,一方面又不知道尊重别人的自由,这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更新:昨天看节目,据王志安自己说,其 Twitter 账户已被解封,原因不是因为人举报,而是他发的一则推文,以反讽形式回击一则评论,被 Twitter 认为属于仇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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