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听到电台广播里一位主持人说自己对整容有偏见,她的意思是她并不认可整容,拒绝整容。我意识到她可能误用“偏见”这个词汇了。
我觉得一个人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属于个人观点,只要这个人能够确认他(她)是通过足够的信息和证据并依靠自己的理智得出这些结论就可以了。这并不是偏见,这是个人观点。偏见,我认为是罔顾事实的见解,一般是先入为主的。譬如说,我完全不了解整容,然后就表现出厌恶,这可能就属于偏见。
当然,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然后客观地分析进而得出自己的判断。所以说,每个人都可能是带有偏见的。这是一个事实。一旦涉及到表达看法,总会有喜欢或不喜欢以及程度的选择,而这种判断往往是基于不完整信息和不绝对客观判断的。
要想不带有偏见的表达观点,除非对任何事情——无论本质上好坏——都从正反两个方面去看,而且分别 50%。这样我觉得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有些事物确实是坏的,本质上就不对。非要从中找出积极因素来,有些“助纣为虐”的意味。
可是我仍然不同意随意地使用“偏见”这个词。如果说自己的看法带有偏见,我认为可能是一种谦虚,给自己观点可能的错误留有余地;如果把别人的观点视为偏见,我认为至少要有论据和分析,纠正此观点中不合理的部分。否则,就是滥用词汇。如果一个观点是带有偏见的,那么你判断此观点是偏见的,理论上也是有偏见的。
观点可以五花八门,有偏见,偏见多少,都没关系。关键在于事实层面,是否足够充分。20% 的事实所形成的观点,显然不及 80% 事实所形成的观点有价值。无论这两种观点是什么,有什么偏见在里面。
从观点中寻求其背后的事实有多少,我觉得是一种很有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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