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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 四月, 2021的博文

写实电影

清明节放假的时候我把两部写实电影看完了,分别是《犹大和黑弥赛亚》( Judas and the Black Messiah )和《 毛里塔尼亚人 》( The Mauritanian )。“犹大”指的是那个卧底,“弥赛亚”原来是一个 宗教术语 ,意为救世主、领袖,指的应该就是电影中最后被杀害的 汉普顿 。这两部电影说的都是以前真实发生的事件和故事,属于“写实”一类的电影,后者还是根据当事人写的 一本书 改编而成的,发生的事情距离今天很近,所以看起来感觉特别真实。 要是不看这两部电影,我可能还不知道历史上发生过这样的事和有这样的人。关塔那摩监狱虐囚我有耳闻,不过没有特别了解;黑豹党属于几十年前的运动,对我来说更是久远的事情。反过来看,对于历史我们就是应该有电影创作者的这种态度,即真实而冷静的还原历史事件,使更多人了解过去的丑恶、罪恶,这才有可能激起现代人的反思,从而确保历史不再重演。 关在关塔那摩 14 年的那位 毛里塔尼亚人 的故事,在我看来实际上好比是美国的一个价值观宣传片,不过只要它没有虚构的成分在,我们就得认可甚至学习。首先,外界了解关塔那摩部分原因就是 美国媒体 的报道,这反映出独立的、受言论自由保护的媒体的重要性。其次,也是电影着重表现的,是两个美国人(律师)作为 760 号囚犯辩护律师的事迹,以及代表军方(或者美国政府)的 律师 因为了解到事实真相而拒绝继续诉讼的举动。这两组律师代表了美国价值观中最核心的一些元素。第一,是维护美国宪法和法治精神的作为。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也有权受到律师的辩护。宪法没有设定条款将这种权利赋予部分人,所以即使涉嫌恐怖主义的人也值得自己去辩护,无论外界有何种压力与不解。 由此还可以延伸出“何为爱国”的讨论。有的人抱国旗却 躲避服兵役 来表达爱国,还有的人以维护宪法——比如电影中替“恐怖分子”辩护的律师——的方式来爱国。我认为后者的境界更高一些。有一句话叫做“爱之深,责之切”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恰恰是因为爱,所以希望她变得更好,而不好的东西自己就觉得有必要指出来,包括自己身体力行的去使之变好。 第二,是基督教精神中的因素。重视真相,探求真相,而且在了解真相后自己的良心迫使自己无法去做有违“正义”的事情,这种内心的约束力我觉得是宗教能够给人的最好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些事情在自己“内心”这一关过不去,无论有什么压力或者利益。这种“理

读胡适

昨天读胡适的那篇文章“介绍我自己的思想”我记了一点其中的内容。 人同畜生的分别,就在这个“为什么”上。 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 争取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 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 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我看了胡适的几本书,可惜的是没有仔细地读,如思考之后写一些东西。我尤其喜欢胡适的一点是他对科学的态度。他说: 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 杜威:教我怎样思想,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把一切学说理想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我处处顾到思想的结果。 如果我们不能或没有时间去了解赫胥黎或杜威的思想的话,读胡适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他讲的这两点确实非常的重要,我之前就非常认可。我觉得比较难的是后一点,也就是把自己的判断暂定为假设、假说,而不是唯我独尊。学者当然需要如此,不是学者的大多数人实际上也应该如此。因为我们无论是了解什么事情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事实而且准确无误的分析、判断,所以给自己留一些余地——自己很可能出错——是必要而且重要的。妄下判断很容易,可能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那给人的感觉是不负责任的,肯定也不是“科学的”态度。 在谈个人主义的时候胡适推崇易卜生,他举了后者的作品 《国民公敌》 作为例子。我没有读过这部作品,但他说“最强有力的人最孤立”我认为是确切的。成为大众的一份子,特别是成为“大多数”,给人以安全感,然而这里面到底有多少自己的判断就不一定了。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人特立独行,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为大多数人所“不齿”,甚至反对和攻击。一些情况下,他(她)们的坚持最后会被证明是对的、正义的。我觉得一个人最可贵的,就是非常自信于自己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情(事业),忽略或者不怕外界的各种压力,这种对自己绝对负责任的态度大概就是胡适所说的“个人主义”吧。

删除的片段

有一部阿根廷电影叫做《 蛮荒故事 》我在电脑和电视上看过好几遍。这部电影由好几个独立的故事组成,反映的是阿根廷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生存状况和心理。其中一个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两个陌生的司机因为路上一点言语和手势上的矛盾而最后双双殒命。人内心的戾气、不宽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从这个故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我清楚的记得在表演这个故事的时候,一个司机在另外一个司机的奥迪汽车上拉屎拉尿。不过,在电视上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没有这个片段。镜头一变,就到了后面的场景。前几天我又看了另外一部电影,昆汀拍的《八恶人》。这里面有一个场景也没有了:被逮捕的女犯人脸上被喷很多血,因为逮捕她的男人喝的咖啡被下了毒药。 我知道这些被删除的片段是为了确保血腥、暴力等场面不出现在电影中,是为了我们观众着想的。由此有一个讨论很长时间的问题:电影分级。如果观众根据电影的“级别”而选择性观看,就不应该出现删节片段的情况了。 还有一个视角。譬如说对于一个作品,无论是文章、照片、视频、音乐还是电影,我们是否应该迁就其他人而放弃自己的欣赏欲望。关于这个“作品”,我指的是完全中性的东西,可以是任何水平和层次的,不一定好或坏,因为那是带有价值判断的。我的意思是,是否应该认可“为了我们自己好的”审查而放弃自己去判断的可能性? 郭德纲曾反击了那些说他的相声“低俗”的言论。应该的局面是有“最高雅”到“最低俗”之间任何区间的相声作品,相信而且最重要的是“尊重”观众的选择,让这些相声作品和从业者去相互竞争。而不应该删除那些“低俗”的,一部分观众就不得不迁就另外一批不喜欢“低俗”相声的观众,去享受后者认为“好的”作品。 所以我对于在电视上看到的影视作品,不太放心的是它有可能“不完整”,不那么“原汁原味”。这种局面已经存在于一些网站播放的“正版”剧集。替代做法是在网络上下载盗版的视频看,这实际上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界限

昨天晚上听了一期梁文道的《八分》节目,其中他谈了一个事情,说的是一本翻译作品被很多人在豆瓣上打一星的事情。具体事件简单说就是如何看待差评、不负责任的评价的问题。他讲了两个方面的内容,我觉得有必要再说一下。 第一就是言论的界限问题。不是说言论没有界限,而是说属于言论范畴的事情,需要通过言论来“解决”。无论是差评还是那些没有道理的评价,只要它是受言论自由所保护的,最合理的办法就是通过其他言论来与之“对抗”,比如驳斥其不合理的方面等等,形成不同观点和言论的充分交流。这个事件中不满意差评的一方,有人将其诉诸于发表言论的人所属的组织,希望后者通过某种权力介入使前者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这实际上就是希望通过外力来打击自己不喜欢言论的做法。 于自己不利的言论,如果确实造成损害且在法律层面立得住的话,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其他的情形,言论就应该受到保护。对于个人而言,应该尊重不同的言论,哪怕是没有道理的和胡搅蛮缠的。严肃和认真的人,可以发表自己认为更客观、负责人的言论,使其与其他言论展开“竞争”。这样,自己的不同意见得到发表,还不危害其他人的意见。 第二,是不少人“愤愤然”的打一星的举动。梁文道有句话很有道理,即你不应该够成为你所讨厌的那类人的样子。我以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有时候并不适用。确实我们能够看到一些人非常不负责任的发表各种言论,好的办法是我们尽可能地提高自己发表言论的水平,而不是降得和那些人一样低。举例来说,对方胡言乱语你不喜欢,然后你也胡言乱语、恶语相向,你难道不反感于自己?人似乎很容易给自己一个标准,给别人一个。这是值得注意的。 仔细观察网络上的评论、评价能够发现,情绪性的、偏向性的东西很多,不应该让这些因素遮蔽了主体内容。欣赏内容,使之满足自己的某些信息需要是最为重要的。至于其他人怎么看,是否有很多人喜欢,我以为都是与内容关系不大的信息。纠结于此甚至参与其中乐此不疲的,都是有太多精力和时间不希望把它们用在对自己有帮助的事务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