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本质上是一种观点的表达,有时却异化为集体被操纵的事实。
操纵与个人行为不同,它是大规模的。个人行为无论如何,都没有操纵行为的广度和影响力。当然,如果一个人特别有影响力,那又另当别论了。可是,改变一群人的观点是很难做到的,哪怕是影响力人士。关键还在于,操纵是隐藏起来的,见不得人的。宣称基本上是公开的。
我时不时接到微信上好友的信息,让我关注某某公众账号,或者是给某人投票,特别的讨厌。一个公众号的粉丝是需要自己依靠内容去争取的,而不是求人关注。关于各种网络投票,经常是选“最美某某”,我很反感。
它首先要获得你微信账户的基本信息,而且这种投票也毫无意义。投票者和被投票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你都不知道你投的人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对于这些投票系统,我认为被这种行为所操纵了。当然,它们可能关心的是有多少人投票,有多少人气,至于是否体现了真实情况,它们并不在意。
投票行为的核心我认为在于赞同、认可。在政治生活中,投票是民众表达意见的基本渠道。一个政客不够好,人们可以通过投票把他(她)换掉;一个人特别自信自己的治理策略,那么就有机会通过竞选使自己成为执政者来实施自己的愿景。
与政治无关的娱乐性质的投票,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可我仍然反感这种操纵投票的行为。一个人只要人缘广,或者他认识的人有人缘,他(她)似乎就可能在选举中胜出。这种投票选举出来的人,具有虚假的影响力。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至少大多数人——应该诚实。在小事情上耍手段,很难相信在大事情——比方说政治投票——上不会动这种心思。
无论何种情况,我觉得投票者至少应该了解自己投票赞同或不赞同的对象,进而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通过自己的一票表达这种意见。作为投票者,我挺讨厌有人告诉我选谁。把投票行为变得特别的随意,也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意见不够在意的表现。尊重每个人的观点,我觉得可以从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开始,比如说一次投票活动。如果我不清楚自己需要投票的对象,我可以选择弃权,这也是一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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