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把《蝙蝠侠:黑暗骑士》看完了。以前看过,觉得好看,但没有注意电影要表达的意思。这部电影让我对“蝙蝠侠”有了新的认识。
蝙蝠侠(Batman)也算是“超级英雄”了,不过他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伪装之后惩恶扬善。武侠中的“大侠”也是这样的。不过他并不根据自己的判断去觉得坏人的归宿,他只负责抓捕或参与其中作贡献,惩罚坏人的事情留给法庭和法官去作。这里面有一个“法治”的思想在里面。否则,任何人都可以以“正义”的名义去惩罚别人,而每个人的定义、看法又不一样,容易走向混乱和无法治状态。
为了使哥谭市人民重新对政府有信心,必须有一个“英雄”人物作为正义的代表。剧中的“两面人”就是这个代表,不过实际上他已堕落。自己所爱的人被伤害,不惜伤害别人所爱的人来报复。这正是“Joker”所要证明的“人性”的黑暗面。两艘船上的人都没有按爆炸按钮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又反映了人性“善”的一面,至少存在这种可能性。在电影中能够看到人性的“黑暗”与“光明”,人性本来面目就是这样的。
最让人感动的是蝙蝠侠的“英雄主义”。一般来说,每个人不想成为英雄,没有英雄不受人敬仰。不过,蝙蝠侠则愿意成为幕后的英雄,甚至是众人所知的“坏人”,背负骂名,成就他人,使城市更加光明。成为英雄需要付出、包括牺牲,本身就很难;更难得的是默默付出、不被理解、成为千夫所指的那种勇气。所以,蝙蝠侠也可以不算是“超级英雄”。
于一个普通人,内心也想成为蝙蝠侠那样的骑士,伸张正义,为社区、城市、社会作出贡献,使之更好一些。不必像蝙蝠侠那样做很危险和困难的事情,那是电影的虚构。实际上,我们这个世界每天有多少人在做积极的事情,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社区。这些人做的好事也没有那么高尚和困难,却存在着深远的意义。他们绝大多数不为人所知,跟蝙蝠侠一样,身居幕后。我觉得这就是看蝙蝠侠电影让人觉得亲切、感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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