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曾经上研究生时读过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对书中他提到的美国地方的自治有深刻印象。新英格兰地区,首先是一个镇的自治,而后形成城市和县,最后才是州(State)以及最终的联邦。人民首先习惯于地方的自治,自我管理,形成团体是后来的自然而然的事情,很多事情的决策也在地方。形成州和联邦,是把部分权力集中在一起;剩下的权力仍然在地方。
我现在读到这本书上册的后面部分。他讲到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我的体会是,言论方面如果自由了,宽容了,就可能避免其他暴力冲突。小时候会说“君子动口不动手”,那时候还觉得有点“懦弱”,其实这个道理很明显:只有讲不清楚道理的才想动手压制别人。
托克维尔对民主制度的认识很到位。我摘录了一段话,他这样说:“民主并不给予人民以最精明能干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明能干的政府往往不能创造出来的东西:使整个社会洋溢持久的积极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满离开它就不能存在和不论环境如何不利都能创造出奇迹的精力。这就是民主的真正好处。”意思其实就是说,民主社会人民有充分的自由和天地去发挥才干,处处充满活力,这应该是他观察美国社会的感受。
还有一段话是这样的:假如在你看来政府的主要目的不在于使整个国家拥有尽量大的力量或尽量高的荣誉,而在于使国内的每一个人享有更多的福利和免遭涂炭,那么,你就得使人们的身份平等和建立民主政府。这种看法跟资中筠的说法比较相近。我们有时候会说秦始皇统治时期国家强大,但老百姓真的很幸福吗?并不一定。近代中国遭遇了很多耻辱,“一雪前耻”的想法应该说是很合理正常的,所以我们许多人会将国家富强强大作为自己精神寄托的一部分。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应该更关心的是普通老百姓的幸福安康,即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满足,是不是平等、正义的覆盖面在扩大,等等类似的问题。
我现在读到了他讲述民主社会“多数人暴政”的部分,还不能完全理解他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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