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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

我没有在朋友圈发布任何内容长达 7 年了。最近我试图开始用一下朋友圈,在里面发了几张图片,比如我做的菜,以及 Google Fit 的图片。一个好的方面是,很快我认识的人都知道我在运动了,也知道我会炒西兰花。我觉得有价值的朋友圈应该还包括自己读的好书。所以读完资中筠的《九十自述》后也发了一则帖文。今天发现,那条帖文只有我自己看得到,其他人都看不到。我的那条朋友圈贴文同样发在了 Twitter 里。 读完了资中筠的自传《蜉蝣天地话沧桑:九十自述》。这本书夹叙夹议,不单单是近代史与个人经历,更注重的是体会与反思;作者文笔优美,语言简练,我从中了解和学习到好些平时不太常见的词汇、成语和典故,也顺便认识了少量繁体字。 pic.twitter.com/JFddxezLbN — Runsheng (@runshenghe) June 3, 2022 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被审查了。我的那则关于资中筠的书,没有说其中的内容,只有她的书的封面。似乎是这本书本身的缘故。可是,在公众号里还可以看到一些文章介绍此书,或者某人读完此书后写的一些文章。这本书确实没有在大陆出版,看来介绍人知道此书也是不被许可的。这恰恰是我的目的。 朋友圈的吸引力立即在我心里降到了最低水平。感觉除了自己的吃喝拉撒,朋友圈并不欢迎一些更有意义的内容出现。如果这样,那么 Twitter、Instagram 不是比它要好得多的平台吗?只不过我们认识的人不在那里罢了。 我甚至不觉得这是微信的问题,但确实影响了这个应用的价值。就像网盘和图片备份应用一样,百度也有,不过我是不相信它能够确保我的文件和图片都能够随时的被访问的。我只使用 Google Drive 和 Google Photos,我的东西在那里得到保存,丝丝有觉得自己被尊重了。

删除的片段

有一部阿根廷电影叫做《 蛮荒故事 》我在电脑和电视上看过好几遍。这部电影由好几个独立的故事组成,反映的是阿根廷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生存状况和心理。其中一个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两个陌生的司机因为路上一点言语和手势上的矛盾而最后双双殒命。人内心的戾气、不宽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从这个故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我清楚的记得在表演这个故事的时候,一个司机在另外一个司机的奥迪汽车上拉屎拉尿。不过,在电视上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没有这个片段。镜头一变,就到了后面的场景。前几天我又看了另外一部电影,昆汀拍的《八恶人》。这里面有一个场景也没有了:被逮捕的女犯人脸上被喷很多血,因为逮捕她的男人喝的咖啡被下了毒药。 我知道这些被删除的片段是为了确保血腥、暴力等场面不出现在电影中,是为了我们观众着想的。由此有一个讨论很长时间的问题:电影分级。如果观众根据电影的“级别”而选择性观看,就不应该出现删节片段的情况了。 还有一个视角。譬如说对于一个作品,无论是文章、照片、视频、音乐还是电影,我们是否应该迁就其他人而放弃自己的欣赏欲望。关于这个“作品”,我指的是完全中性的东西,可以是任何水平和层次的,不一定好或坏,因为那是带有价值判断的。我的意思是,是否应该认可“为了我们自己好的”审查而放弃自己去判断的可能性? 郭德纲曾反击了那些说他的相声“低俗”的言论。应该的局面是有“最高雅”到“最低俗”之间任何区间的相声作品,相信而且最重要的是“尊重”观众的选择,让这些相声作品和从业者去相互竞争。而不应该删除那些“低俗”的,一部分观众就不得不迁就另外一批不喜欢“低俗”相声的观众,去享受后者认为“好的”作品。 所以我对于在电视上看到的影视作品,不太放心的是它有可能“不完整”,不那么“原汁原味”。这种局面已经存在于一些网站播放的“正版”剧集。替代做法是在网络上下载盗版的视频看,这实际上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屏蔽 TikTok 的想法让人沮丧

[注]本文大部分内容写于 7 月 24 日以前,屏蔽 TikTok 的想法现在(8 月 7 日)在美国几乎已经成为 现实 了,所以文中的内容可能并不符合当前实际,但我的看法没有改变。 我今天看到两则与 TikTok 应用相关的新闻。 一则新闻 说印度的 Google Play 市场排名前 10 的应用有 7 个是 TikTok “替代版”应用。说明在印度政府 屏蔽 了 TikTok 之后用户努力地在寻找其替代版本和类似的服务。TikTok 现在确实是非常流行,根据 一篇观点 文章引述的数据显示,3 月用户在 TikTok 平均花费 476 分钟,仅次于 Facebook 的 564 分钟。背景信息是最近 Trump 政府有考虑以隐私为由封锁此应用。作者则认为如果真的实现封锁举措,一方面会对中国的科技公司形成“寒蝉效应”,更重要的是打击了美国的社交网络市场格局。 我没有使用 TikTok 的习惯,Google 旗下 Area 120 开发的一个模仿 TikTok 的应用我也觉得没意思。可能我比较喜欢长一些的视频而不是短视频,短视频里面的背景音乐很容易让我觉得特别尴尬。不过,我仍然很反感这种封锁、屏蔽的举措及想法。 对 TikTok 的屏蔽或有此想法的人其背后有很多原因,很复杂,有的是国家层面的考虑,或者欠缺考虑、虚张声势,等等。我无法一一说清楚。我觉得如果在隐私上有担忧,完全可以调查、裁决、惩罚、责令改正,为什么考虑让用户无法使用此服务的选项呢?然而,我觉得我们也无法对别人的做法和想法有什么不满、不屑。毕竟,很多服务在中国已经很多年无法访问了,很多人可能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Gmail。 这种封锁、屏蔽服务的意识和行动让人沮丧。我看到有媒体评论说世界互联网可能趋向于分崩离析,各自自成系统,封闭发展。希望这个预言不会成真,因为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政客们的决策,影响的最终还会是他(她)的民众。我觉得民众——至少属于用户的那一部分——似乎成为了被裹挟的对象,政客可以让一个服务触及到这些人,也可以下令断绝一个服务与这些人的联系。一般认为政客是代替普通民众治理国家的人,执行的是民意。我的疑问是,这真的是民意的表达吗? 唯一能够说得通的理由,就是民意是很容易被政客所利用的。我认为 代议制 政府是一种比彻底的民主制度更先进的制度。民众选择自己认可的人成为政客,他们代替民众治理国家...

删减版图书看着挺尴尬的

斯诺登的新书 Permanent Record 在亚马逊上已经可以看 中文版 了。根据斯诺登的 推文 ,中文翻译版 删除了一些内容 ,这让他比较不满意。我是通过亚马逊的读者评论知道这个情况的。即使我对斯诺登的书感兴趣,我想中文翻译版也没有什么必要去读了。想起来,这种情况挺让人尴尬的。 斯诺登、棱镜门,通过媒体的报道,可能已经众所周知的,特别是经常上网的人。现在,棱镜门的核心人物写了一本书,我们却不敢或者不能依照原文呈现其思想。作为读者,如果不去调查一番,那么通过中文版读到的就是审查者希望你了解(认为你可以了解)的内容,他不希望你了解的,你不知道。 无论是审查一本书的一部分内容,还是审查网络上的内容,我觉得都令人挺失望而尴尬的。我觉得如果我很想了解棱镜门和斯诺登的故事,他的书和他的言论是不可能错过的。可是当中出现了审查,我对其了解的过程被破坏。审查者的判断——实际上也是偏见——被强加于我。如果我还不自知,不觉得不舒服,那就是一种更令人失望的事情。尴尬的地方在于,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掩耳盗铃的故事不是很可笑吗?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审查书籍和互联网是遵从法律的要求。那么,按照道理,我们可以设定一个网站,或者发布一个标准,告诉读者根据法律,哪些内容不可以传播、阅读。如果有这样一个列表,我想如果我要写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我就可以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内容是否能够发布。否则,这种判断的权力就被某些人掌握,而且很可能被随意使用,正好破坏了法律的明确性属性。类似的还有电影。电影的审查也是模糊的,在被批准上映之前没有人敢保证一部电影能够通过审查。分级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我认为是模糊了界限反而有利于审查者作恶。 不管是书籍还是电影,倒不是说原始版的就最佳。重视和保护原始版的、最初版本的态度,我认为是对其创作者的尊重。二手的东西,总是让人不舒服。国内网站的新闻,包括不少自媒体的东西,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其缺乏原始内容的链接。有时候,作者都把原文的截图都放出来了,就是不告诉读者这个链接在那里,需要用户使用 Google 去搜索。然后,一些情况下,原文的部分意思就被翻译出来告诉给读者了,省略下的内容和意思似乎不值得读者知道。读者倒也配合,似乎特别信任那些截取的东西,或者是毫不在乎。和阅读审查版书籍一样,这既不正常,也不合理。 如果一篇报道或观点文章到处都是超链接,可能确实会影响文章的美观。不...

新闻到底是看什么

我 上一篇文章 谈了我对言论自由和审查的看法,简单说我的观点是:言论应该绝对自由,审查绝对的不合理。这里的"两个绝对",我认为非常贴切,如果不绝对,反而会出问题,审查因此就有了理由。事实上,审查是不应该有理由的。如果审查是为了自己,眼不见心不烦,那无异于掩耳盗铃;如果是替其他人审查,其他人作为成年人的尊严何在? 我后来想一想,觉得还应该补充一些信息。我们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观点希望其他人能够看到,或者在别人的贴文下面发表评论来与其他人讨论,前提是:平台和贴文的作者有权处理你的言论。网络平台一般为了保证中立,会有具体的服务条款和政策,如果你违反了,你的内容被移除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你破坏了规矩。这个规矩明确而透明,不是那种不能言传的东西,后者服务于审查。如果你是在个人的贴文下面表达观点,那么贴文作者有权利管理你的内容,甚至审查你的内容。因为个人没有义务去保证你的言论自由权利。 尤其是前者,一些人不理解,似乎在一个墙外平台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似的。没有多少人阅读平台的内容政策,不过确实有一些内容是不被欢迎的,因为平台的使用者众多,平台需要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过,平台审查和清除一个人的内容,需要足够的理由和透明度,还应该告知其作者。不可以悄悄地进行,像审查那样霸道、阴暗。 言论自由的一个核心方面在新闻自由,这对一个社会是特别重要的。新闻自由了,就使得媒体的报道内容和倾向千奇百怪。如果我们相信普通人的智力和理智,没有不要担心他读了什么不对的内容。就算这些内容造成了不好的后果,不是还有法律可以进行参考和惩罚的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相信人的基本能力,又相信法律的公正,不需要担心不对的、不好的新闻报道发表出来。不可能所有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差,自由能够确保更好、更真实的一些内容得到传播。 《好奇心日报》是我几年前发现的一个不错的网站,我不止向一个人推荐它。这个网站的内容有深度和广度,其价值观则很合我意。不过它近几年遭遇了几次整改,现在几乎没有什么新的报道内容了,主要项目是 "大公司头条" 。几天前我看了一则它的头条报道,下面一则评论大意是这个头条几乎是《新闻联播》的翻版了,只不过侧重的是负面新闻。 我猜想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倾向,即不希望看很多不好的新闻,需要看一看好消息来缓和情绪。我知道 CNN、《华盛顿邮报》的邮件订阅推送里也有一个类别,向读者介绍...

摆脱童稚状态 -- 王小波

早上在 每日一文 网站上看到一篇王小波的文章,写的是关于性内容审查的话题。原文如下。 李银河所译约翰盖格农《性社会学》第十七章“性环境”,集中叙述了美国对含有性内容的作品审查制度的变迁,因而成为全书最有神彩的一章。美国在两次大战前对“色情作品”的审查是最严的,受到打击的决不止是真正的色情作品。就以作家为例,不但海明威、雷马克有作品被禁,连最为“道学”的列夫托尔斯泰也上了禁书榜。在本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的禁书榜上不但包括了乔依斯的《尤利西斯》,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等等,拉伯莱斯的《阿拉伯之夜》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也只能出节本。事有凑巧,我手上正好有一本国内出版的《西线无战事》,也是节本,而且节得上气不接下气。这种相似之处,我相信不仅仅是有趣而已。以前我们谈到国内对书刊、影视某些内容过于敏感时,总是归因亏中外国情不同,让会制度不同,假如拿美国的三十年代和现在中国做个对比,就很容易发现新的线索。 自一次大战后,美国对色情作品的检查呈稳步上升之势。一方面对性作品拼命压制,一方面严肃文学中性主题不断涌现,结果是从联邦到州、市政府开出了长得吓人的禁书书单。遭难的不只是上述作家,连圣经和莎翁的戏剧也只能通过节本和青少年见面。圣经抽掉了《雅歌》,莎翁抽掉了所谓猥亵的内容,结果是孩子们简直就看不明白。当然,受到限制的不仅是书刊,电影也没有逃出审查之网。在电影里禁止表现娼妓,长时间的作爱,禁止出现裸体、毒品、混血儿、性病、生育和嘲笑神职人员的镜头。 当时严格的检查制度有其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一切对性的公开正面(非谴责性)的讨论都会导致性活动的泛滥,因为性知识是性行为的前兆。这就是说,性冲动是强大的,一受刺激就会自动表达出来。与此相辅相成的是另一个理论:性是危险的,人是薄弱的,必须控制性来保护人。这种观点和时下主张对文学作品严加控制的观点甚是相似。在我们国家里,现在正有人认为青少年的性犯罪和书籍、录相带有关系;还有一些家长反映孩子看了与性有关的书刊,影响了学习。因此主张对有性内容的书刊、录相严加限制。 但是在我看来,像这样的观点因为是缺少科学训练的人提出的,多少总有点混乱不清的地方。比方说二十年代美国这种理论。在科学上我们只能承认它是一种假设,必须经过验证才能成立;而且它又是一种最糟不过的假设,定义不清,以致无法设计一种检验方法。我在报刊上看到一些统计数字,指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