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看完了 USA vs. Trump 的起诉书。为了推翻选举结果,保留自己继续当总统的权力,Trump 和他的共谋者真是煞费苦心,坚持不懈,可以看出非常执着,直到最终彻底无望。Trump 和他的同谋者不是因为说了一些谎话而被起诉,谎话、谣言也是言论,起诉书说了,他有权利说那些东西。如下图所示,他是因为阴谋欺骗美国、阴谋阻挠国会议程以及阴谋取消公民的选举权和投票被记录权,而被起诉的。
他们那么执着地挽救一场失利的选举,不是因为他们心里坚信选举存在重大舞弊,自己确实获胜了。恰恰相反,他们早就知道没有任何可靠证据来证明这种想法,这些仅仅是一些“理论”,其实就是谎言。然后他们故意的传播和放大谎言,误导民众和相关人员,企图改变选举结果。“误导节目”的高潮是阻止副总统在国会确定选举结果,企图让副总统宣布自己获胜。除了那些无知的选民和死忠支持者,没有人配合他们,然后就导致了国会骚乱。
从起诉书我读出一些普遍的东西,我觉得不只是美国,其他国家和人们都可以学习和借鉴。
1. 重视证据,依据证据来作判断,而不是立场。起诉书里提及的若干州的议会议长、检察长等官员,有的投票给 Trump,觉得他做的不错,希望他赢,继续当总统。可是当涉及选举舞弊的说法时,虽然 Trump 和共谋者企图说服他们怎么说怎么做,但没有一个人真的去说和做。他们一直关心的是证据在哪里,有证据才有可能做对应的事情,不能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2. 原则不可变。遵从许下的诺言:维护宪法和法律。应该说一些摇摆州的官员投票给 Trump,当然希望他获胜。不过当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大规模选举舞弊时,他们遵守了法律,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而不是更多。没有权力做的事情,他们都没有按“要求”去执行。这种信守诺言的传统应该说是优良品质,但似乎并不是稀少的,而是相当普遍。自己虽然不喜欢一个结果,但能够在法律范围内去尊重它,而不是利用职权玩弄和操纵它,既是对选民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职位、自己的人格的尊重。3. 把事实和观点分开。起诉书全文没有一个观点,全部都是被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有什么后果。后果也只是简单的事实,没有描述。我觉得这篇写作值得借鉴。
4. 尽可能地说真话,而不是假话。共谋者说的话和出的计策满足 Trump 的愿望,但他也无时无刻不得不面对那些说真话的人,尽管真话不好听。胜任总统职位的人会听进去那些真话,Trump 不胜任,所以选择性忽略掉那些话。好在整个体制和系统不允许他让大多数人都听话。浪漫的说,多年以后,那些人回顾这段历史也不会因为自己昧着良心说假话、做错事而懊恼。他们其实就是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做事情,仅此而已。可贵的是,他们能够顶住压力,而且非常职业化,担负应有的责任。
5. 爱国。判决书只有一个词被写成粗体,即“叛国的”(treasonous),在第 24 页。我没有搞清楚这个阴谋(使用假冒的投票者,《华盛顿邮报》有解释)的意思;这个词只是当事人的一个“看法”。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这个词如果“名副其实”其实是很严重的罪行。每个国家的情况、体制不同,爱国的内涵也不一样,而且爱国还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不过,每个人其实都应该想想什么是爱国,怎么爱国。这方面既不能盲目,也不能随意、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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